外遇女方離婚怎么辦
導讀:
外遇女方離婚的雙方可以協議離婚,協商一致后簽訂離婚協議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如果不能協議離婚的,可以向管轄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
一、
外遇女方離婚怎么辦
外遇女方離婚,可以雙方協議離婚,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務處理進行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書,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針對一方的出軌行為,經法院調解無效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準予離婚。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二,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
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判離婚
起訴離婚多久可以判離在法律上未明確統一時間,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三、
到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即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找法網提醒您,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